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项目编号:BHDW2024-G3-00033-GXHL)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BHDW2024-G3-00033-GXHL
预算总金额(元):7047476.99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2、3、4、5、7号地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31282.9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2、3、4、5、7号地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1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2931282.95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标项二
标项名称: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8、10号地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74037.9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8、10号地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1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774037.9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标项三
标项名称: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6、9、11、14、15号地、大冠沙再生水厂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42156.1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项目6、9、11、14、15号地、大冠沙再生水厂2025年绿化养护和保洁服务1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2342156.1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30-17:30时;
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西南大道753号光华花园3幢2号3楼);
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购买:投标人的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具有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权限和事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一本,否则不接收,原件备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西南大道753号光华花园3幢2号3楼),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西南大道753号光华花园3幢2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服务报价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gxhanlin.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银海区园博园北侧路北海北排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灵
联系方式: 0779-699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海市西南大道753号光华花园3幢2号3楼
项目联系人:庞家欣、宁兰芳
联系方式:13878986259
日期:2024年12月10日